運動攀登部-器材租借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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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運動攀登部器材租借辦法

第一條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(以下稱本會)運動攀登部(以下稱本部)為有效使用 及管理本部各項攀登器材設備,特訂定「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運動攀登部器材租借辦法」(以下稱本辦法)。
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器材設備以本部公告之「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運動攀登部器材借用一覽表」(附件一)為準。

第三條 本部之團體會員得免費借用,唯新計時器除外,並以攀登比賽之各項活動為限,非會員需繳交租金(請見附件一),不得挪為私人之用途。

第四條 借用流程如下:

  1. 借用單位應於借用日之 14 天前填妥「器材借用申請表」(附件二),送交本部。未於 14 日前提出申請者不得借用。
  2. 經核准後,需繳交租金與押金,確認無誤後始得領取器材。
  3. 歸還時應由借用單位整理清潔後交由本部驗收無誤後,始歸還押金。
  4. 借用與歸還之運送費用應由借用單位負責,如需本部協助架設時,費用 另計,並由借用單位負責

第五條 借用器材應於活動結束5日內歸還,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期限,經本部同意始得延長。若因其他活動需借用器材時,本部有權要求提前歸還。

第六條 借用單位應負器材妥善使用與保管之責,歸還時若有毀損,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。

第七條 若有下列情事,經管理人員查核屬實者,列入違規紀錄,若累計違規超過三次者,則停止該單位借用權:

  1. 借用器材逾期歸還者。
  2. 借用器材因人為損壞致使其他預約者無法如期借用時。
  3. 其他重大違規情事。

第八條 凡借用本會器材者,必須聘任本會合格裁判長,方使得借用本會計時器。

第九條 本辦法所稱器材設備之租借費用及押金以本部公告之「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攀登部器材借用一覽表」(附件一)為準。

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部決議後,提請本會理事會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運動攀登部器材借用一覽表

 

項次

器材編號

器材項目

價位

單位

數量

會員租借費用

非攀登團體會員租借費用

1

 

抱石/先鋒計時器(新)

6,000 人民幣

4組

1,000 元/天

2,000元/天

2

 

抱石/先鋒延伸螢幕(新)

3,000 人民幣

6個

500 元/個

1,000元/個

3

 

抱石/先鋒計時器(舊)

 

2台

 

1,000元/台

4

 

速度賽計時器(舊)

 

1組

 

5,000元/組/天

5

 

速度賽計時器(新)

28,000 人民幣

1組

僅供正式賽、代表隊訓練用

免費租借

6

 

延長線(藍色)

 

2條

免費

非會員不得借用

7

 

印表機

 

1台

100元

200元

8

 

裁判組文具箱

 

1盒

免費

非會員不得借用

9

 

計時碼表

 

6個

免費

非會員不得借用

 

備註:1、本表實際器材清單及金額以本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
2、借用與歸還之運送費用應由借用單位負責,如需本部協助架設時,費用另計, 並由借用單位負責。

3、借用單位應負器材妥善使用與保管之責,歸還時若有毀損,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。

4、印表機租借費為購買墨水夾之基金。